在快速发展的经济与技术环境中,行业标准作为连接技术创新与市场应用的桥梁,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一 认识行业标准
(一)定义与范畴
行业标准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责,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它聚焦于行业内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等需求,旨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促进技术进步与市场规范。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复审及监督等工作,并将批准发布的标准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作用
1.统一技术要求:确保行业内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和安全等要求一致,避免市场混乱,提升消费者信任。
2.推动技术创新:通过设立高标准,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3.促进贸易流通:减少因技术差异导致的贸易壁垒,促进国内外市场的互联互通,加速贸易全球化进程。
4.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提供清晰透明的消费指南,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性质与原则
行业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即非强制性执行。但若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行业标准的制定应基于科学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确保其在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及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相关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并需与其他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标准中不得包含资质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等行政管理性内容,也不得利用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 行业标准制定程序
制定行业标准的程序一般包括: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批准发布、备案。
(一)立项:行业标准立项前,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核查,已有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者相关标准立项计划的应当不予立项。
(二)组织起草:标准起草单位应组织生产、科研、应用等方面的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起草标准文本及标准编制说明。起草行业标准应当与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避免交叉、重复和矛盾。
(三)征求意见: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起草单位应广泛征求生产、经营、使用、科研、检验(认证)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意见。
(四)技术审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成立审查专家组对行业标准送审稿开展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规范性。标准起草人员不得承担同一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审查形式可以是会议审查,也可以是信函审查。
(五)编号: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加“/T”、行业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行业标准发布的年份号构成。“/T”表示推荐性标准,顺序号为自然数。
(六)批准发布、备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行业标准批准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且在该标准实施日期前,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包括行业标准发布公告和批准发布的标准正式文本。
三 注意事项
(一)不宜制定行业标准的情况
在编制行业标准前,需明确以下情形不应当制定行业标准:
1.已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
2.一般性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要求;
3.跨部门、跨行业的技术要求;
4.用于约束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部的工作要求、管理规范等。
(二)行业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行业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参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行业标准确需采用国际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国成员体同意。以国外标准为基础起草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国外标准发布机构的版权政策。
(四)行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复审:
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3.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4.其他需要及时复审的情形。
来源:温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