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低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在这一背景下,对城镇污水处理的需求日益增长,排放标准日趋严格。同时,大气污染防治也是全局规划的重要一环,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不仅对周边环境及地块价值造成显著影响,更对人员健康和生活质量构成严重威胁。在今后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过程中,需同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气治理,应用更高效、节能的除臭技术,以满足厂区除臭需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过程除臭技术是一种建设方式方便快捷、维护简单的源头除臭技术,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环保效益。然而,目前国内尚未制定有关全过程除臭的相关标准,现阶段微生物除臭在设计、建设、运行等方面主要参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CJJ/T 243等执行,但这些现有标准并不完全适用于该技术。因此,为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微生物全过程除臭技术的转化应用,推进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的编制旨在从原理上阐述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过程除臭技术的特点,并基于实际工程案例,总结提炼该技术的适用范围和应用效果。同时,提出经济可行的关键技术参数,以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过程除臭技术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通过本文件的实施,以期能够促进除臭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过程除臭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安装与调试要求、运行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活性污泥法工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过程除臭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禹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磊、王兴、任俊智、万年红、章诗璐、李金河、陈乐荣、金京华、邢汉坤、张继唐、刘世德、宋子明、任伟、李金印、王红艳、李挪威、彭金利、黄斌、史成波、陈悦、王康飞、郭海鹏、李兴武、郭菊珍、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