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回收利用磷酸铁锂电池的术语、定义、基本要求和技术条件,包括预处理、再生利用、环保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的回收再利用(不包括梯次利用),其他电池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邯郸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大永、李艳庆、陈旭恒、王晓飞、王临风、马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