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商品次氯酸钠溶液、现场制备次氯酸钠和次氯酸钠发生器在城镇给水系统应用的技术要求,包括设计安装、检测评估、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城镇给水系统应用次氯酸钠消毒,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农村给水系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起草单位: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简约净化有限公司、上海水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时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和创智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贾瑞宝、姚振兴、孙韶华、王廷勇、蔡云龙、邢思初、张杰、朱建文、张定昌、张大钰、黄晓平、宋布杰、徐慧、任凌颖。